为加快推进新时期我市文化贸易快速发展,高质量培育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,根据《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认定管理办法》(浙商务发[2015]156号),现通知相关文化企业做好2021-2022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,具体要求详见通知附件。 联系人:服务贸易处 钱婷超 联系方式:0573-82090841
20210118 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-2022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附件4 2021-2022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申报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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